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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报送《锡林郭勒盟贯彻实施<档案法>自查报告》的报告
索引号:73324170-9/2016-00037 发文字号:锡档发[2016]16号
发文机构:档案局 信息分类:报告
概述:关于报送《锡林郭勒盟贯彻实施<档案法>自查报告》的报告
成文日期:2016-07-25 00:00:00 公开日期:2016-07-25 00:00:00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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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锡林郭勒盟贯彻实施<档案法>自查报告》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7-25 12:00 浏览次数:

自治区档案局法规处;

      现将《锡林郭勒盟贯彻实施<档案法>自查报告》随文报去,请审阅。

                                                                                                锡盟档案局

                                                                                               201647

                                               锡林郭勒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自查报告

  根据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开展<档案法>实施情况自查的通知》(201611号精神,我局对照检查内容,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盟档案工作基本情况

  全盟共有档案局(馆)14个,其中盟本级档案局(馆)1个,旗县市区级档案局(馆)13(5个旗县市是档案史志局),均为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档案行政管理和保管利用两种职能,截至20151231日,全盟档案局(馆)共有档案专业人员171人。13个档案馆中,有国家二级档案馆3个(二连浩特、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自治区特级档案馆2个(盟档案馆、锡林浩特档案馆)自治区一级档案馆6个(正蓝旗、太仆寺旗、镶黄旗、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阿巴嘎旗),自治区二级档案馆2个(正镶白旗、多伦县),乌拉盖开发区档案局(馆)2006年成立,未晋级。盟直、旗县市,苏木乡(镇)的档案全部实现了目标化管理,全盟馆藏档案全宗1235个,案卷467227卷,63503件,其中,明清档案2433卷,革命历史档案1569卷,现行档案463225卷,资料149946册。

  二、本地区档案事业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一)领导重视,优化档案法治环境。盟、旗党委、政府重视档案工作,都明确了分管领导,把档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不断加大档案事业的投入,努力提升档案工作管理水平。                        

  一是锡林郭勒盟委、行署重视档案工作,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盟委、行署分管领导经常听取档案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全盟档案事业的发展。自2003年到2015年,锡盟委办公厅、锡盟行署办公厅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盟档案工作意见》(锡党办发[2008]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盟档案工作的意见》(锡党办发[2013]14号)等规范性文件,推动了全盟档案事业发展。2016111日锡盟委办公厅、锡盟行署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盟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通知》(办字[2016]2号),《通知》的印发,将对丰富盟档案馆馆藏起到重要作用。全盟除二连浩特市、西乌珠穆沁乌旗、东乌珠穆沁旗将档案事业列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外,其它地区均未列入。白旗将档案馆建设列入全旗“十三五”规划。

  二是全盟旗县市区党委、政府重视档案事业的发展。2009年东乌珠穆沁旗党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东党办字[2009]26号)。2011年西乌珠穆沁旗政府印发了《西乌旗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西政发[2011]114号),《西乌旗档案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西政发[2011]171号),2013年西乌乌珠穆沁旗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盟档案工作的意见》(西政办发[2013]71号),西乌珠穆沁旗党委还将档案工作纳入全旗党建目标管理考评,占考核分值的5%,确保了档案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步开展。2013年多伦县委、县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档案工作的意见》(多党办字[2013]20号)。2011年苏尼特左旗档案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撤并苏木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苏左档字[2011]22号),2015年党委、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旗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左党办发[2015]55号)。2015年乌拉盖开发区把档案工作列入管理区目标考核,并把档案工作列入场镇和直属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年度实绩考核中。

  (二)加强档案工作多项并举,推动了档案事业的发展。

  一是实行档案工作目标化管理。为提高全盟档案工作整体水平,从2015年起盟局对全盟旗县市档案局开展档案工作业务目标考核,年初下发考核标准,年底按照目标标准逐项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通过考核,推动了全盟档案工作。

  二是为推动全盟档案信息化水平,2015416日,我局党组研究,向盟编制委员会报送了申请增设信息技术科的请示。盟委、行署高度重视档案信息化工作,2016322日盟委办公厅召开会议,盟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武国栋主持,专门研究盟级档案及史志数字化管理与应用有关事宜,并形成会议纪要,原则同意在年中财政预算调整中解决我局数字化档案馆建设资金74万元以及增加内设机构计划,并争取将档案数字化管理应用纳入全盟大数据产业建设项目范围。

  三、本地区档案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落实和履行法定职能情况                

  全盟及旗县市区明确了档案局档案监督指导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始终把依法治档工作作为推进档案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按照法定职能不定期与当地人大、党政督查室、政府法制办和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行政监督及执法检查等工作,认真履行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限期整改,取得较好执法效果。所有执法员均参加了相关法律培训、考试,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进一步完善档案法律法规体系,促进档案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

  2015720日至99日,东乌珠穆沁旗档案局组织开展了全旗档案行政执法大检查,对全旗58个旗直单位档案工作、档案室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东苏旗档案局对旗农牧业局等15个单位进行档案执法检查,向被检单位反馈了检查意见。8月,多伦县档案局组成执法小组,针对依法治档工作对城建局等9个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9月,西乌珠穆沁旗档案局会同旗党政督查室对全旗56个机关单位和7个苏木镇的档案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10月,镶黄旗档案局对16个旗直机关进行了档案执法检查。11-12月,盟局组成两个检查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测评办法》对盟直100多个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对盟直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了详细摸底,为科学、规范制定“十三五”规划掌握了详实的第一手资料,并向盟委、行署报告了检查结果。

  我们不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宣传力度,每年利用6.9国际档案日、12.4法制宣传日、档案业务监督指导、法律六进、档案培训和档案法律知识竞赛等,大力宣传档案工作。通过实地宣传、报刊、电视台、网络和微信等多种形式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工作,“十二五”期间,全盟各地通过“6.9”国际档案日进行档案法律等宣传就发放档案法等宣传册(单)3万余册,取得良好宣传效果。通过系列宣传活动,在全盟营造了解档案法、熟悉档案、关注档案、参与档案和利用档案的良好氛围,社会档案意识和档案法治观念显著增强。

  根据盟行署部署,盟局按时完成并报送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工作。

  四、本地区档案安全保管及其制度、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和配备情况

  全盟档案部门始终将档案安全管理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将档案安全工作落到实位,完善各项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及档案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年盟局都向旗县市(区)档案局印发对档案馆进行安全检查的通知,对档案馆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领导干部和职工值班,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避免档案安全保管事故的发生,保障了国家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全盟两级档案部门均制定了《安全保卫制度》、《档案人员岗位职责》、《档案收集归档制度》、《档案整理制度》、《档案查(借)阅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实施。旗县市区档案局(馆)还将制度用蒙汉两种文字统一上墙。

  盟旗两级档案部门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资金支持,不断改善档案保管及设备条件。2011年以来,西乌珠穆沁乌旗财政拨专款87万元,为档案馆添置了密集架、档案数字化设备及办公设备。东乌珠穆沁旗档案局通过政府拨款先后购置配备了32路监控设备和无线远红外自动报警系统和门禁系统,密集柜150组、双开玻璃门图书资料柜60套、防磁柜10个、立柜式空调机22台、立式消毒柜3台等设备。正蓝旗配备手动密集架32组,计算机10台、安装了监控设备。极大地改善了档案保管条件。  

  五、本地区档案依法开放和提供利用情况

  盟旗两级档案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等相关规定,每年对馆藏到期档案进行划控、鉴定,确保可以向社会开放的档案及时开放。截至2015年底,全盟13个档案馆共开放馆藏档案472个全宗,127891卷,63503件,555200条。盟旗两级档案馆进一步完善了档案服务利用工作机制,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进一步简化手续和程序,向利用者提供档案资料查询利用服务,提高查全率、查准率。仅2015年,全年盟馆共接待档案资料查阅利用者251人(次)、5200卷,880件,复制档案220(卷)件、680张,拍照280张,其中为下岗人员提供利用档案1800卷、120人次,复制档案108(卷)件、280张,为9个单位编写《史志》、《人物志》等提供利用档案2008卷、40人次,日常工作提供利用档案1392卷,50人次。13个旗县市(区)档案馆共接待查阅档案利用者2194人,提供档案10127卷(件)。为各级领导制定政策,群众办理社保、核实工龄、调解纠纷、编史修志等提供了翔实的档案资料,充分发挥档案的服务功能,为我盟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本地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查处情况          

  近年来,虽然我盟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取得较好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全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近年来,虽然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学习宣传,强化执法检查,但由于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对档案事业投入相对不足,档案征集工作无法开展,影响到档案事业的发展。

  2、全盟5个档案馆未达到档案馆建设标准,存在着档案库房面积小,库存档案饱和,致使到期应入馆档案无法接收入馆的问题。                           

  3、全盟档案信息化水平低,由于缺乏档案信息化方面资金,加之既懂计算机又懂档案业务人才不足,档案检索手段滞后,档案信息化基础薄弱,影响了档案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全盟档案信息化滞后,档案信息化任务相当艰巨。

  4、多数单位由于档案经费投入不足,在设施设备方面,没能做到档案库房、工作人员办公室、阅档室三分开,档案管理“八防”要求难以达到。少数单位未建立综合档案室,各门类、载体档案没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5、档案员队伍不稳定,业务素质难以提高。档案工作专业性很强,多数单位的档案员为兼职,变动频繁,档案专业知识无法掌握,业务水平难以提高、影响了档案工作顺利开展,档案工作的发展明显滞后于本部门、本单位其他工作。

  (二)档案违法违纪行为查处情况。

  每年全盟都开展档案执法检查,针对在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盟档案部门联合人大、司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对一些不规范、不重视档案管理的单位采取了口头警告、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等方式进行督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5720日至99日,东乌旗档案局组织开展了全旗档案行政执法大检查,对全旗58个旗直单位档案工作、档案室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并纠正了部分单位在档案室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场发放《整改意见通知书》5份。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扩大了档案工作的影响面,增强了档案法规意识,提高了档案人员的依法治档水平。

  七、针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项目稽查整改意见的通知》(发改办稽查[2015]1117号)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盟有锡林浩特市、东乌珠穆沁旗、镶黄旗、苏尼特左旗、阿巴嘎旗等8个档案馆列入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其中:太仆寺旗和东乌旗综合档案馆已于2013年搬入新馆办公。锡林浩特市档案馆、镶黄旗档案馆、阿巴嘎旗档案馆和苏尼特左旗档案馆均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乌拉盖管理区档案馆于2015年开工建设。西乌旗档案馆正在积极筹备,争取2016年开工建设。将多伦县、蓝旗、白旗和西苏旗4个旗县新建档案馆项目向盟发改委进行了申报,争取列入国家“十三五”档案馆建设项目。

  2015327锡盟档案局和锡盟发改委按照国家《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精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档案局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项目稽察整改意见的通知》要求,及时向有关旗县市发改局和档案局转发通知,要求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自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我局形成《锡林郭勒盟县级综合档案馆项目自查报告》。2015515日 锡盟档案局转发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对全区中央投资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进行督查的通知》,部署列入中央投资“十二五规划的旗县级综合档案馆根据督查内容和要求,认真做好督查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2015623日至29日,以自治区档案局副局长李岱为组长的督查组深入我盟镶黄旗档案馆、太仆寺旗档案馆、锡林浩特市档案馆、西乌珠穆沁旗档案馆、乌拉盖管理区档案馆、东乌珠穆沁旗档案馆、阿巴嘎旗档案馆、苏尼特左旗档案馆和二连浩特市档案馆对县级综合档案馆项目进行了督查。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验图纸、实地查看和现场办公等方式对综合档案馆项目在建设程序、资金管理和使用、建筑面积、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督查指导。督查组对我盟列入十二五规划的县级综合档案馆项目的选址、前期筹备手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功能用房设计配备使用等给予了肯定。同时,在督查中发现了部分档案库房设计荷载未达到规范标准12kn/、未按规范要求配置洁净气体或细水雾灭火系统、配套资金不到位、未完全落实配套设备设施、档案馆用房出借等主要问题,并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

  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发改委、财政局和档案部门积极配合,针对督查组提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其中:太仆寺旗档案局将与当地旗政府进一步沟通,在其他办公楼解决旗团委、妇联、史志办、招商局、旅游局等6个单位办公用房或业务用房问题,在2016531日前收回出借的房屋。针对二连浩特市档案馆在综合大楼,不是独立建设,消防和库房安全不达标的问题,二连市拨专款安装了专门的库房消防系统,并在综合大楼一楼和二楼分别安装了门禁系统,使档案馆成了相对独立的区域,消除了安全隐患,达到了标准。20151225锡盟发改委和锡盟档案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西乌旗档案馆、乌拉盖档案馆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锡档联发[2015]4号),乌拉盖档案馆已于2015年正式开工建设,西乌旗档案馆由于原定与旗妇幼保健院合建为一体,不符合档案馆独立建设要求,所以原址被撤销。又经过认真选址,于20159月重新完成了项目选址工作,同时重新办理了项目选址、国有土地划拨、用地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完成了地勘、效果图和施工图的设计工作。11月份因天气原因无法开工,争取2016年开工建设。其他各旗县档案馆都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共同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配备消防、库房设置等设施设备,力争项目达到国家标准。   

  总之,通过广泛深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宣传贯彻,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档案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了全社会的档案意识和档案法治观念,有力地推动了我盟档案事业沿着法制化的轨道健康发展。